保护动物立法缺失助长暴戾之气-来自莽萍教授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16 20:42:11 / 个人分类:我的日志

原文发布于:2006年7月28日

    (看到大家都对莽萍教授的书很感兴趣,我就给她打了个电话,希望她也采用博客的形式来和大家直接沟通。不巧的是她最近很忙,没有足够的时间。不过她还是非常有兴趣与广大爱动物的网友们交流看法,于是先发了几篇文章给我。虽然基本都在报纸等媒体上发表过,但这些稿子是没有被编辑修改过的原版。年轻的朋友们可以多多回复你们的读后感,我会邀请莽萍老师在适当的时候来与大家多交流。)

保护动物立法缺失助长暴戾之气

据《重庆晨报》报道,427日下午,在重庆一长江大桥上,一个中年男子在车水马龙的交通要道公然虐待动物。他用绳子拴住一只“面部已经血肉模糊”的猫的脖子拖着走,据目击者说:这只黑白相间的猫咪“当时可能还没有断气!”尽管有许多路人“向该男子投去异样的目光”,但是,该男子依然残忍地拖拉濒死的猫,并在发现有人拍照时“嘴里叫嚷着拖着猫拔腿朝”拍照者“冲过来”。幸亏,这名拍照者当时乘坐出租车,得以“迅速离去”。

血腥折磨动物的人可以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意残害动物,并向行人发威、甚至威胁拍照者的人身安全。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今天的中国大地上并不奇怪。缺乏防止虐待动物方面的法律已经使虐待者可以公开地残害动物而不受惩罚。这反映出一个社会对于残忍行为的容忍度。它的结果必然影响到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的精神品质。这是一个不合常理的信号,却没有被认真思考。可以说,防止虐待动物立法迟迟不能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残忍虐待动物的暴戾之气。事实上,近两年来,社会里不断出现的一些严重虐待动物的事件,比如复旦大学某研究生在数月时间里连续折磨弄死20多只猫,比如杭州某公司职员制造“高跟鞋踩踏猫咪”惨死案,等等,都已经暴露出保护动物法律缺乏所导致的相关管理和治理上的问题。残忍虐待动物行为和展示残忍行为因无法可依而不能被及时制止,暴戾之气就会逐渐蔓延。有人说,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防线,但是也应该说,如果德性教育不够普及和有力,法律也是最后的防线。没有这道防线,施虐者就可以任意妄为。

现在,残忍虐待动物的人甚至透过现代联络工具形成商业网络、逐渐发展为一个行业。这种境况更要求一个社会有相应的反虐待动物法律来加以防范和制裁。从2002年年初清华大学一学生残害北京动物园五只黑熊案发生至今,四年过去了,我们的社会为阻止残害动物的暴戾之气做了什么?虽然大众呼吁制定保护动物不受虐待法律的呼声不断,甚至有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一同提起防止虐待动物法律的提案,但是立法保护动物不受残害的议案却屡屡受挫、屡屡被搁置。这不值得问问为什么吗?

在理性健全的社会里,违背基本人道的残忍虐待动物行为不仅违反良知,也会违反法律。人们会了解善和同情是一个社会中最值得珍重的价值之一。人们也会了解到人对动物的残忍和恶显示出的正是人类社会中的残忍和恶。残忍就是残忍。它的本质在对待人或者动物上没有区别。现在,我们应该为制止残忍行为和逐渐蔓延的暴戾之气做点什么了。立法保护动物免受虐待就是最基础的工作之一。它的重要性对于建构和谐稳定的社会几乎是不可或缺的。我们不可以想象一个充满残忍对待动物行为的所谓和谐社会。

(莽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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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以往评论   /   2008-03-14 02:27:10
- 小犬(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8-19 22:40:31
立法......一定要立法.不能让那些杀狗和卖狗肉的人这么杀小狗杀一辈子!张阿姨,我有一天去买狗狗的衣服.看见一个餐馆,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一直小狗的脖子给砍断了.我在极度伤心的情况下,走到那个人前面,上去就给他一巴掌!~~~你个无耻之徒,你们就一定要买狗肉吗?做些别的好吃的菜不可以吗?说完我就走了.有一天我专程去看那家餐馆还有没有再杀狗,没想到他们还在杀!张阿姨,难道10块钱就能把那个人的良心买掉的话,那这个世界干脆每个人都没良心好了!良心要是那么不值钱的话,还要来做什么呢?你说是吗?张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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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客(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7-12 16:18:14
葛阿姨经济上的问题不是gg造成的,而是一帮不知廉耻的狗贩借爱心为名在揩gg的油.比如救助站饲养员大明一家,南昌爱宠舍王伟.收养己被他们变相.挽救gg前先挽救他们的良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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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跳(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6-15 15:16:54
我决定不吃韩式烧了,因为不想让卖狗肉的人赚我的钱!
但是我想即使立法了,也不会禁止人们吃狗肉的,只是会禁止虐待狗狗,或者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杀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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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比烟花寂寞(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30 16:50:15
一定要立法...最好是让那些杀狗狗和吃狗肉的人有期徒刑1年...看你们还要不要伤害小动物..这些垃圾..畜生...你们一辈子都不会有好报的..有一天你的孩子也回这样杀害你..变态....张阿姨..我好难过..看到楼下的一只小狗狗被杀害...是卖狗肉的啊....15快钱连一个人的良心都没有了..当我听到声音的时候跑下去狗狗已经死了....我....的心好痛..我当时把那些人大骂了///围观的这么多人你们都不是人吗??????如果有天有人这样杀害你的孩子或者是家人那么你们还能这么安静的在这里看吗???我哭了一个晚上...只要有什么狗狗援助的活动我都有参加....我希望我自己的一点力量能带给狗狗一点温暖..张阿姨..你是我一辈子见到的好人...有天我一定要去拜访你..但是我真的怕我经不起那样的场面啊.....我看到采访你的电视我哭了...我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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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equick发表评论于2006-11-14 12:32:27
那些可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小动物的人,我毫不怀疑,有一天,他们也会用同样的方法对待他们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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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爱(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6 14:46:01
小动物不仅仅是主人们感情的寄托,也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呀!在一个道德与法律同样缺失的国家,你能指望什么呢?你只有看着一条条无助的生命离去,你只有落泪到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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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24 20:18:58
我想无论如何,只要有人为保护动物做些什么,有人还在为这件事努力,那么,起码对动物保护这件事就是一个好的推动力,保护动物的人多了,再让伤害动物的人减少,那我们的目的不就是达到了吗?
引用 删除 以往评论   /   2008-03-14 02:26:33
- marshall发表评论于2006-8-26 22:21:30
现在社会各界呼吁动物立法的呼声应该挺高的吧?那这方面迟迟没有动静的根源在哪里呢?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这方面原因多样,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国家立法是有严格的程序,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联合提案等等。不管这条路前面有多艰难,我们一定会坚定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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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zeltov发表评论于2006-8-13 22:01:35
莽萍教授的书要让大家信服,必须要确保资料来源的真实可靠性,踩猫女不是“杭州某公司职员”而是黑龙江萝北县的医院工作人员。资料不严谨,何以让人信服?

很鼓励为动物保护作贡献的人们,希望能对文章够做出修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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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yadan发表评论于2006-8-4 14:03:19
就是应该立法,要不他们那些人就太无法无天了,要好好的惩罚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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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y711112发表评论于2006-8-4 12:34:55
警察?警察打狗打的更欢!没听说过一句话吗?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当然咱也不能跟云南学,不能一棒子打死一船人,警察队伍里也是有好同志地,不过不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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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Z(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8-4 10:50:31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议案却屡屡受挫

也许是当官的都想着挣钱呢.连人都不关心更不要指望关心动物了.

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关心这些可怜的小动物.就算不喜欢动物.至少不要去伤害它们.对于那些虐待动物的人很是不理解.严重BS这些人.中国变态的人太多了.我要是警察看这些人应该直接毙了.
引用 删除 以往评论   /   2008-03-14 02:26:00
- luckydog611发表评论于2006-8-1 12:07:38
似乎虐待动物在中国是相当的流行,不知有没有同意我的说话,就是因为虐待动物,没有相关的法律,他们不需要受到制裁,反而会因为这些出名,这种扭曲的人格,心里不正常的人,为什么没有一位有能力的人说话?中国想与世界接轨,有这个可能吗?对动物都做到如此,人的本性难改,没人会去相信对待动物如此残忍的国家的人民,领导会好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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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百(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7-30 0:19:21
我觉得您的经历和我们江西南昌的葛阿姨很像,只是她一个人老人收养了一百多条流浪狗,经济上的问题让这些狗狗没有你那的狗狗那样幸福,可现在她的名声在江西的宠物界应该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希望能得到你的关注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希望中国有更多的人能坚持为动物做点什么,更希望有一天中心和葛阿姨所有的动物们都能分别生活在一个个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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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四岁半发表评论于2006-7-29 17:00:30
我很难想象如果我看到有人在我面前虐杀动物我会作出什么样的举动。我痛恨那些残忍虐杀动物的人,我更痛恨当目睹了残忍虐杀过程却不去制止而是报着对那些无辜的小生命有淡漠态度的人。在我认为这些人更可怕,他们和那些亲手参与虐杀的人没什么区别,他们可以不去制止可以袖手旁观,甚至还可以当作是热闹来看,所以他们是潜在的魔鬼。也许随时会作出那些残忍的举动,只是没有那个点让这类人群爆发。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面对生命被摧残却无动于衷的人们,同样容易让我们质疑什么是“文明社会”和“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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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戒发表评论于2006-7-28 23:40:59
太多的人认为只有人类的才算得上是“生命”,中国人文社会缺少“生命教育”,而这也是劣根所在,一旦人们建立这种非正确的道德意识,很难改正,所以,教育很重要,而且要杜绝形式主义!

关爱生命,从娃娃抓起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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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豆(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7-28 23:13:50
“但是立法保护动物不受残害的议案却屡屡受挫、屡屡被搁置。这不值得问问为什么吗?”

为什么?????!!!!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欢迎你到论坛去和志愿者们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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